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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证管理细则---中国工艺美术师协会

会员证管理细则---中国工艺美术师协会

中国工艺美术师协会--会员证管理细则---下载链接 http://pan.baidu.com/s/1tUWPK


中国工艺美术师协会会员证管理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中国工艺美术师协会实际情况,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二、会员证分级管理职责
1、协会秘书处会员管理办公室为全协会会员证颁发证单位,主要负责协会的会员证颁发、补发、收回和注销。
2、各协会分会主要负责颁证前后的登记建册工作。
3、会员证不得转借,涂改后无效。
4、会员证丢失或损坏后及时补办。
 
三、会员证的功能
1、证明本协会会员身份。
2、凭证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工艺美术类活动。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全国性工艺美术艺术活动。
4、凭证免费获得协会内部艺术刊物和工艺美术展览信息。
5、凭证可以免费在协会相关网站开辟页面展示个人和公司作品。
 
四、颁证手续
1、申请人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提交申请表,由分会审核后推荐到总会秘书处会员管理办公室。
2、总会秘书处每个月30号统一审批本月的各地分会提交的申请表,通过者发放批准通知。
3、申请人收到总会批准通知后,按照批准通知内容办理入会相关手续。
4、会员管理办公室办理会员证,加盖协会钢印和印章,发放并邮寄会员证。
 
五、会员证注册
1、会员证有效期5年,每5年注册一次。
2、超过注册期一个月的不予注册。
3、不能参加协会会议,艺术活动连续两次或三年累计四次以上的协会成员不予以注册,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会员证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收回注销。
4、5年内受协会常务理事会内部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协会纪律处分者不与予注册,会员证由协会会员管理办公室收回注销。
 
六、本细则由协会秘书处常务理事会联合制订并负责解释。
 
 
 
 
中国工艺美术师协会
2014年1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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